【打擊罪案】140人涉賣淫等被捕 警瓦解3個操控賣淫團夥
發布時間: 2024/03/26 18:50
最後更新: 2024/03/27 00:10
警方於2024年2月26日至3月25日進行代號「定風」行動,打擊賣淫活動。行動期間,警方拘捕140人,涉嫌「管理賣淫場所」、「依靠他人賣淫的收入為生」及「違反逗留條件」等罪。
元朗警區助理指揮官(刑事)警司鄧翊几指,警方發現元朗區內賣淫活動持續活躍,所以於過去一個月進行打擊街頭賣淫等活動,行動針對集團操控色情活動,按摩院等,元朗警區刑事部、特別職務隊及入境處於過去一個月共拘捕10男130女,年齡介乎18至72歲,包括11名香港居民、97名持雙程證內地人、29名泰籍女子、2名越南女子及一名老撾女子。
行動瓦解3個操控賣淫團夥,並拘捕9名骨幹成員,相信其中一個團夥有三合會背景。被捕人涉嫌控制他人目的使他賣淫、依靠他人賣淫收入為生、串謀洗黑錢、出租處所以供作賣淫場所、租客等準許處所用作賣淫、管理及協助管理賣淫場所、為不道德目的唆使他人及違反逗留條件。其中58名被捕人已被落案起訴。
元朗警區刑事部總督察袁皓霆指,警方其後鎖定一個以街頭賣淫方式團夥,集團分工仔細,主腦透過內地成員,安排內地女子到港賣淫,及監控賣淫情況,並招攬內地男子到港協助管理賣淫活動,包括供應賣淫用具,避孕套毛巾潤滑劑給予性工作者,及於附近負責把風,並負責收取房租賣淫肉金,及清洗黑錢或將得益滙返內地。警方於本年3月展開行動,拘捕集團3名主腦及4名骨幹成員,其中一名骨幹成員更以私人戶口處理320元黑錢。另有11名性工作者及3名業主被捕。
警方搜查被捕主腦住所時,檢獲監控系統、色情物品及4.3萬元現金,主腦已被起訴控制他人目的為使他賣淫及以出租處所供賣淫場所。而2多成員則被控依靠他人賣淫為生及違反逗留條件罪名,其他被捕人獲保釋候查。警方並以刑事罪行條例向法院申請,對其中一涉案單位採取封閉令,封閉單位6個月。
元朗警區高級督察胡卓軒指,另一有三合會背景賣淫團夥與之前團夥相若,集團性工作者來自東南亞,處所附近有骨幹成員負責巡邏及支援,如客人與性工作者爭執,成員會以武力驅趕客人,警方以依靠他人賣淫收入為生拘捕集團2名骨幹成員,及拘捕22名來自內地、泰國及老撾性工作者。相信已瓦解區內有組織控制賣淫活動團夥,及截斷犯罪集團收入來源,行動仍然持續,不排除會有更多人被捕。警方提醒業主,要清楚租出單位用途,避免被利用作不法用途。出租處所用作賣淫場所,最高可被判監禁7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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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黃傑偉